数学与统计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数学与统计学院科级干部及 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数学与统计学院科级干部及学术组织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一体化运转,更好的服务于学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科级干部及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组  长:郭  昀

成  员:毛  坤  程毕陶  李国发  柳兴泉  吕  滢  

何  瑞

四、聘任岗位

(一)科级干部选聘岗位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副书记1名。

(二)基层学术组织选聘岗位

1.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计算科学系主任1名。

2.数学与统计学院科研与实验室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五、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以身作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够科学谋划、依法办事、团结合作,抓好工作落实。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具有胜任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二)资格条件

1.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学历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在副科级及相应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一年及以上正科级管理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

六、选聘方式和工作程序

(一)选聘方式

在数学与统计学院范围内采用空缺岗位选拔聘用方式进行。

(二)工作程序

1.自荐:11月22日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填写《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职位人选自荐表》并交至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何瑞老师处(教学楼一133办公室)。

2.民主推荐。空缺岗位选拔聘用的由学院党委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民主推荐(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曲师党〔2020〕31号)规定执行。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平时表现、年度考核、分析研判、岗位匹配度、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学院空缺岗位考察对象。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程序,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相关程序和要求按照《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曲师党〔2020〕31号)规定执行。

4.讨论决定。学院党委综合干部工作调研、个人意愿、民主推荐、考察、年度考核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的拟任人选意见。

5.公示公告。学院党委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办理任职审批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党委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由学校统一下发任职通知,学院党委办理具体任职手续。

七、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0日前启动选拔聘用工作程序,12月8日前完成选聘人选的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等事项并及时报批;12月22日前完成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和报备工作。

八、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2.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要对干部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3.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动员和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群众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学校组织、纪检部门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九、监督电话

纪检处:0874—8998618

组织部:0874—8998608

数学与统计学院133办公室:0874—8996667

 

附件: 曲靖师范学院科级干部职位人选自荐表.doc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COPYRIGHT© 曲靖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编:655000